关于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各类经济活动的频繁,火灾风险也随之增加。因此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对每个公民都非常重要。本文从消防法概述、消防安全配套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与应对等多个方面,全面宣传和介绍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知识。

一、消防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自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在2008年、2019年和2021年分别进行了修订和修正,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消防法》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核心要义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强调在加强火灾预防的同时,也要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推进防火安全工作。《消防法》的配套法律法规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

2024年11月9日是我国的第33个全国消防日,本次全国消防日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 工作的义务。”据此,消防安全不只是消防员的职责,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在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和预防火灾活动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我们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定期检查家中的电器线路、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堆放易燃物品等,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当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时,我们要立即报警,并积极参与灭火工作,为扑灭火灾贡献自己的力量。

《消防法》规定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即:消防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主要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执法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扣押财物、划拨冻结存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二、消防安全常识

火灾预防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燃烧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一定的温度(即着火点)、助燃物(通常是氧或氧化剂)、以及可燃物质。控制这些因素,就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因此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个,第一个是隔离法,即通过隔离或移开可燃物质,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第二个是冷却法,即利用水或其他冷却剂降低燃烧物的温度至其着火点以下,从而熄灭火焰。第三个是窒息法,即通过覆盖、封闭等方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使燃烧因缺氧而熄灭。第四个是化学抑制法,即使用化学灭火剂参与燃烧的化学反应,中断燃烧链反应,使燃烧停止。

为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安监总局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并联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作为在全社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的重要依据,也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火灾发生大火封闭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三、火灾预防与应对

(一)初期火灾扑救。火灾初起时,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或其他简易工具进行扑救,同时报警,以便专业消防队伍迅速介入。

(二)报警注意事项。报警时应保持冷静,准确无误地报告起火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若有可能,还应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为消防队伍快速到达火场提供便利。

(三)现场处理方法。火灾现场,除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外,还需根据火势发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疏散,特别是要确保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安全。同时,关闭火源附近的燃气、电源,防止火势蔓延。若火势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切勿贪恋财物,以免错失逃生良机。

(四)救火常识与火场逃生术。救室内火灾时,切勿急于打开门窗,以免空气流通加速火势蔓延。应先利用室内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五)避免人多手脚乱。火场上,应保持冷静,统一指挥,避免因人多而造成混乱,影响灭火和疏散效率。

(六)身上着火处理。若身上着火,切勿奔跑,以免风助火势。应迅速卧倒打滚,用身体压灭火焰或跳入水中,但需注意水质和深度,以防溺水。

(七)火场上防爆。在扑救火灾时,应查明现场有无爆炸危险,如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等,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八)火场人员抢救。火场救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缓和救人术、转移救人术、架梯救人术、绳管救人术等多种方法,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消防安全事关我们每个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我们不断学习消防安全法律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加强监督与鼓励消防隐患报告等措施,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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